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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應參與攪鬼活動嗎?
文: 嘉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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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時間: 2008年10月28日14時13分
更新時間: 2008年12月3日12時5分

『詩人波特萊爾曾說:「醜陋的愉悅,來自一種極度神秘的情感,也就是對未知與恐怖品味的渴望。」而當這些恐怖品味,一旦與可愛及歡樂有個不協調的結合,人們對恐怖的戒心就蕩然無存,甚至乎只以為,這只不過是節日的一個必然存在的特色,是「可玩賞的恐怖」(節錄自十月天使心月刊)』。就是因著這種「可玩賞的恐怖,叫我們信徒也不自覺地跌入魔鬼已經預設好的陷阱之中。曾經與一些教會的弟兄姊妹,討論過這條問題,當中有些認為可以參與的理由自己也認同過。但再仔細去思想時,原來聖經已很清楚告訴我們答案了。

 

有信徒覺得最要緊是,清楚知道自己心態沒有任何崇拜撒旦之嫌,便可以去,但聖經卻說,「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;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心能造就人。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,按他所當知道的,他仍是不知道。(林前八1-2)」「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,須要謹慎,免得跌倒。(林前十12)」這兩節經文正提醒我們,不要以為可以掌握及了解自己,其實最容易跌倒就是在這自以為是的時候,因為完全了解我們的只有一位 上帝,而且只顧自己心態的話,就已經做不到經文中所說的“惟有愛心能造就人”。

 

另外,亦有信徒認為向人解釋一下便可,但經文又這樣說,「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,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(林前八9)」當你解釋完後,又是否真正清楚知道對方不是軟弱的人呢?即使他是信徒,都不可能確定他是靈性健康的人。『一位臨床心理學家陳國平博士指出,人對恐怖的承受能力,因人而異。如果不了解自己情況,輕則會受到短暫的驚嚇,重則可能會上癮,成為病態的恐怖追求者,甚至危及社會安全。根據博士的分析,有兩類人最易將自己處於情緒危險狀態。第一類是自認大膽的人,他們平日對恐怖的承受能力也許很高,到了萬聖節這類節日,他們會追求更恐怖的東西,以便享受官能上的刺激。鑑於人性本身對不同的感覺,有一定的適應機制,於是乎,愈是追求恐怖感,愈是令到承受能力被扯高,一旦沒有節日的刺激,他們便更容易覺得沉悶,繼而以其他激進方法滿足刺激慾。如此這般經常攪動自己的情緒,導致賀爾蒙紊亂,造成病態狀況。這跟酒徒、賭徒的情況差不多。另一類人,是本身承受能力低,甚或已有隱而未知的情緒病。如果只為了呈一時的英雄,而去尋求刺激,會有隨時發病的危險(節錄自十月天使心月刊)』。所以我們不但有機會絆倒身邊的弟兄姊妹,更會誤導一些未信之人,讓他們陷於迷惑當中。

 

而且保羅好清楚訓勉我們,「我是怎麼說呢?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?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?我乃是說,外邦人所獻的祭,是祭鬼,不是祭 神。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。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鬼的杯;不能吃主的筵席,又吃鬼的筵席。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?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?(林前十19-22)」

 

所以,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(林前十23-24)」

 

這樣,則帶出另一條值得反省的問題,究竟我們會否選擇放棄那些認為屬於自己的自由,來去造就人呢?可能你會覺得作基督徒真難,但正因如此,天父便命令我們信徒要恆常聚會,彼此間不斷勉勵行善,以致我們不會順著這世代的洪流而下,反之可以在洪流中站穩住腳,並能逆流而上!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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